
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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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四会市迳口镇新围油纸厂
广东 广州
产品详情
- 商品名称: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
- 规格: 10克
- 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H44024743【国家食药监查询】
- 生产厂家: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
- 条形码:6920380500157
- 功能主治: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、湿疹、手足癣、股癣及过敏性皮炎。
- 主要成分:本品为复方制剂,其组分为硝酸咪康唑、丙酸氯倍他索等。
- 用法用量: 外用。一日1—2次,均匀涂敷患处。
- 不良反应: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、红斑、充血、灼热、瘙痒等刺激症状;毛囊炎、皮肤萎缩变薄、毛细血管扩张;还可引起皮肤干燥、多毛、萎缩纹、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、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,表现为多毛、痤疮、满月脸、骨质疏松等症状。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。
- 注意事项:1、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,若长期、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,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,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-垂体-肾上腺(PHA)轴的抑制,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,因此本药不能长期、大面积使用、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。2、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,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。因此,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;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%-10%,连续用药4周。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,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。3、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,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。4、如伴有皮肤感染,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。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,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。5、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- 禁忌说明:1、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。2、面部、眼部、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。
- 性状: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。